MOIO6291-審議事項-第4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機關用地、公園用地及溝渠用地為道路用地暨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溝渠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291
案件id
XCG2i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2月21日第14屆第24次會、94年4月26日第14屆第26次會、94年7月15日第14屆第27次會及94年10月17日第14屆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95年2月14日府城鄉字第095003682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二)桃園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本案屬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法令依據:「2.桃園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本案屬縣興建之重大設施。」刪除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