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371-審議事項-第5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文專用地附近地區)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371
案件id
DeEtTy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竹東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94年1月25日第602次會及94年8月23日第615次會審議完竣,除變更內容明細表第7案(文專用地附近地區)外,其餘業經內政部以95年1月13日台內中營字第0950800117號函予以核定,並經新竹縣政府於95年2月6日發布實施在案。
- 二、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第7案(文專用地附近地區),本會第602次會決議略以:「1.為符合『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國民小學每校面積不得小於二.○公頃之規定,故將文小面積修正為不得小於二.○公頃,並請縣政府妥為製作計畫書、圖。
2.請縣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因再公開展覽期間接獲人民陳情意見,故再提經本會第615次會審議決議:「本案據規劃單位說明公共設施負擔比例偏高,又文小用地太過陡峭不利開發利用,為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及確保計畫確實可行,故請縣政府參酌會中委員所提意見研擬具體可行方案,送由本會原專案小組重行審查獲致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 三、本案新竹縣政府依照辦理後,以95年6月5日府工都字第0950073911號函檢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案經本會原專案小組馮委員正民(召集人)、李委員素馨、吳委員萬順、黃前委員光輝於95年6月16日召開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因位於頭前溪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且屬山坡地,故除應於細部計畫核定前,完成整體開發計畫及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相關規定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新竹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變更內容明細表:
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712計畫區西北側文專用地學校用地(文專用地)(6.27)住宅區(0.13)住宅區(4.03)學校用地(文小)(1.20)綠地(1.04)道路(0.13)1.配合附近地區國小學子就學需求及土地合理利用,參酌部頒「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九點及建築技術規則第262條規定,部份五級坡以下地區調整為國小及住宅區,部分坡度較陡地區則變更為綠地。
2.本案原「文專」用地劃設至今尚無使用計畫,經教育局及鎮公所研商後,配合設立大同國小分校。
3.另為配合學校出入,於原文專用地之東側住宅區,劃設10公尺計畫道路。
備註:
1.本案應共同擬定細部計畫,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
2.本案應於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主要計畫之變更。依據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變更為學校用地(文小)部分,業經該府教育局規劃供作大同分校使用,預計容納學生人數為每年420人(12班每班35人),且參酌教育部頒小學設校標準核算,學校面積1.2公頃已足敷使用,該緊鄰之綠地亦可提供學校作為開放空間使用,故同意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附帶條件通過。
附帶條件:
1.為保持優美林相以提供住民遊憩休閒使用,故變更為綠地部分應由申請開發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及妥為規劃出入之人行步道。
2.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在40﹪以上之地區,應維持原始地貌,林相不得變更及開發利用。
3.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在30﹪至40﹪之地區,以作為開放性之公共設施使用(如公園、綠地、道路等)為限,不得建築使用。
4.本地區屬山坡地,不宜高強度開發,故請縣政府於擬定細部計畫時,應酌以調降本區使用強度。
5.開發建築使用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山坡地建築管理辦法及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