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381-審議事項-第6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381
案件id
1tiqH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委會95年5月9日第252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5年7月5日南市都計字第0951653348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請台南市政府依下列各點辦理及重新修正都市計畫書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一、本案道路興闢涉及當地整體排水規劃、是否破壞原有水系與生態環境、影響水鳥棲息、衍生噪音問題,以及未來道路規劃型式(含人行道及植栽)等,請補充相關資料說明,並檢討評估是否有其他更適當之替選方案。此外,本案請事先徵詢「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及「台南市野鳥學會」之意見,供審議參考。
- 二、有關本案周邊道路交通路網之交通量調查資料、交通服務水準及變更後預期效益,請補充說明,以判斷本案道路興闢之必要性。
- 三、其他計畫書應修正事項:
(一)本案法令依據援引「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係配合「台南市興建之重大設施」,請將相關認定證明文件或相關說明,納入計畫書規定。
(二)本案原計畫住宅區(面積0.97公頃)細部計畫如係規劃為道路用地,請於計畫書明確敘明。
(三)本案土地取得方式包括徵收、撥用及市地重劃,請以示意圖標示其範圍,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