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391-審議事項-第9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紅毛港地區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391
案件id
MnXj4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95年6月15日第310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95年7月5日高市府都二字第095003459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0條、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原排定本會第638次會議審議,適逢凱米颱風過境,高雄市政府因氣候及交通因素未及派員列席該次會議說明,爰暫予保留,於本次會議再行討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擴大都市計畫面積超過10公頃,依行政院環保署95年4月11日環署綜字第0950022968號公告修正「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政策細項」規定,應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惟本案土地係屬行政院環保署同意認可之「大林商港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範圍之一部分,是否仍應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請以部函敘明案情請行政院環保署表示意見。
- 二、經函詢行政院環保署意見後,如本案應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請先依法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其中涉及都市計畫內容調整者,再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至於本案如無須實施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因本案計畫總面積約144.23公頃,案情複雜,請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必要時赴現場勘查),針對土地使用、交通動線、都市防災應否先提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及相關法定程序等,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