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391-審議事項-第5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第6案部分)先行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391
案件id
xVpCzZ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4月14日第165次、94年6月16日第166次及94年8月25日第16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5年1月10日府城計字第095000988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綜理表。
- 六、上開通盤檢討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由本會楊委員龍士(召集人)、林委員俊興、黃委員德治、洪委員啟東及吳委員萬順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審查。專案小組業已於95年3月9日、95年4月18日、95年6月20日、95年6月27日及95年7月4日召開5次會議審查,其中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第6案部分,係為配合行政院核定「新十大建設計畫-台鐵捷運化」項下之「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因工程用地取得之時限緊迫,故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建議優先核定,爰先行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本案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第6案部分,因係配合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辦理「員林市區鐵路高架化計畫」,為利計畫之執行順利,有其時效性,故請彰化縣政府照該局於小組會中所提變更計畫書圖資料,另行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應提該縣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後,再提本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