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01-審議事項-第5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33)(供郵局、電信局使用)為機關用地(機43)(供香山行政大樓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01
案件id
kxUNe1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6月28日第16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市政府95年7月25日府都計字第0950072973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係由新竹市政府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認定為該市興建之重大設施,請該府補附相關認定證明文件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計畫圖標繪停車場用地之顏色有誤,併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