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31-審議事項-第7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第14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31
案件id
4WoHB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94年12月27日第624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略)通過,並退請嘉義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其中變更內容明細表第14案決議:「原則同意縣政府及民雄鄉公所於小組會中所提變更計畫圖,惟請嘉義縣政府將上開內容備文報部並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嘉義縣政府依照上開決議,補辦公開展覽及舉辦說明會,由於公開展覽期間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提出異議,故以95年5月2日府城規字第0950064107號函檢送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
- 二、案經提本會95年6月13日第635次會審議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除加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代表委員外,其餘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並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提會討論。」,嗣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碧瑩(召集人)、林委員俊興、洪委員啟東、李委員永展及黃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5年8月2日及95年8月15日赴現場勘查及召開2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本案交通部鐵路管理局為因應台灣高鐵通車營運之競爭,乃積極轉型為「都會區捷運」的角色,朝向區域中短程鐵路運輸之發展,於民國93年8月將民雄站列入「台鐵都會區捷運化暨區域鐵路先期建設計畫」中辦理改建,擬於現有車站北側軌道上方興建通廊方式之新建跨站天橋,以改善車站周邊景觀並提供旅客使用便利性、增加旅客運量、無障礙空間及站場軌道設施等,因此將原只停靠一處之民雄站第一月台(岸壁式)改為可停靠二處之島式月台,預估可增加25%運量,因新設島式月台腹地較廣,致須將原規劃10公尺道路用地向西側移5公尺。由於僅在公有土地範圍調整該道路位置及變更部分土地為綠地,與公開展覽內容差異不大,且經嘉義縣政府及民雄鄉公所列席人員同意,故同意照交通部鐵路管理局於小組會中所提調整方案【如附圖一】通過。
M○→「」附1文小二廣(停)綠存1社存3機八鐵→10M0M←機十一政3郵M←○三M←○○→5M←○八12M←○○→12M五○→M五「」附2存○→綠(溝)綠0M10M市0M綠停M綠變更停車場用地為道路用地(484㎡)●變更鐵路用地為綠地(347㎡)●變更鐵路用地為道路用地(708㎡)●變更鐵路用地為停車場用地(2100㎡)●變更住宅區為道路用地(1308㎡)●變更住宅區為市場用地(2501㎡)●變更住宅區為綠地(1470㎡)●SCALE:1/2000停【附圖一】交通部鐵路管理局於小組會中所提調整方案示意圖原計畫(面積)新計畫(面積)住宅區(約0.2501公頃)「市四」市場用地(約0.2501公頃)鐵路用地(約0.0347公頃)住宅區(約0.1470公頃)綠地(約0.1817公頃)鐵路用地(約0.2100公頃)停車場用地(約0.2100公頃)住宅區(約0.1308公頃)鐵路用地(約0.0708公頃)停車場用地(約0.0484公頃)道路用地(約0.2500公頃)10M10M文小二廣(停)綠存3停電信鐵機十一政3郵(專)停→道(423m)2鐵→綠(325m)2鐵→停(2320m)2保留住宅區(195m)2附圖二再公開展覽變更計畫圖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