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51-審議事項-第1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及綠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51
案件id
hgdvWT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5月12日第341次會及94年6月9日第34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以94年7月14日北府城規字第0940503283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資料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二)台北縣政府依內政部93年1月29日台內營字第0930081735號函認定係配合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經提本會94年8月23日第615次會審議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七、嗣簽奉核可,由本會邱委員文彥(召集人)、林委員俊興、賴委員美蓉、洪委員啟東及黃委員光輝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於94年10月11日召開小組會議審查,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經本部營建署以94年11月2日營授辦審字第0943580746號函送審查意見,請縣政府詳予補充書面資料後,再提下次專案小組會議審查,惟該府歷時八個月未辦理完妥見復,為避免延宕審議時效,遂提本會95年6月13日第635次會審議決議:「本案退請台北縣政府依照本會專案小組94年10月11日審查意見(如附錄)辦理後再送部核辦。」。
- 八、因台北縣政府迄今歷四個多月,仍未依第635次會決議辦理,未免拖延,爰提會報告。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94年10月11日審查意見:
本案請台北縣政府就下列各點詳加考量分析及補充書面資料後,再提下次專案小組會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