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71-審議事項-第4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中正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第二次變更)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71
案件id
0iQ84G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8月11日第15屆第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95年10月26日府城鄉字第095030152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二)桃園縣政府95年2月27日府城鄉字第0950044089號函,認定屬縣興建之重大設施。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將案名修正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第二次變更)案」。
- 二、將法令依據:「(二)桃園縣政府95年2月27府城鄉字第0950044089號函…。」刪除,以資妥適。
- 三、本案開發行為如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者,應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符實際。
- 四、本案擬增訂「捷運車站用地」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擬納入原計畫(十四)之一點規定部分,請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前後條文對照表方式表示,增修部分亦請加劃底線,以資明確。
- 五、附帶建議:為建構國家門戶意象,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針對機場聯外捷運全線研擬景觀計畫構想,作為都市設計之規劃、推動準則,並請台北縣、桃園縣都市設計委員會採聯席會議之審查方式,以型塑美觀、完整、和諧之城鄉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