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71-審議事項-["第1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含副都市中心地區)(部分農業區、第二種商業區、住宅區、保護區、道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兼
會議紀錄id
MOIO6471
案件id
c4bVG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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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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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8月3日第356次會及95年9月7日第35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5年10月13日北府建城字第0950709035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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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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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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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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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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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ㄧ、將案名修正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含副都市中心地區)(配合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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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開發行為如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者,應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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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案計畫之書圖製作,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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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16案,變更部分保護區為捷運系統用地部分,地處山坡地,為避免破壞地形、地貌及影響周遭環境,請水土保持義務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依規定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俾利山坡地之開發與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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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帶建議:為建構國家門戶意象,請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針對機場聯外捷運全線研擬景觀計畫構想,作為都市設計之規劃、推動準則,並請台北縣、桃園縣都市設計委員會採聯席會議之審查方式,以型塑美觀、完整、和諧之城鄉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