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91-審議事項-第4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後龍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91
案件id
FYoESQ
概要說明
- 說明:一、變更後龍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提本會95年4月18日第631次會審議完竣,除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5案(變更體育場用地案)外,其餘業經本部以95年9月14日台內中營字第0950805718號函予以核定,並經苗栗縣政府於95年10月2日發布實施在案。
- 二、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5案(變更體育場用地案),本會第631次會決議:「請縣政府於依本會專案小組意見研提替代方案時,妥為考量將周邊公共設施納入辦理跨區市地重劃之可行性,以有效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都市之均衡發展。」,案經苗栗縣政府依照辦理後,以95年10月12日府商都字第0950128390號函檢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三、案經本會原專案小組李委員素馨(召集人)、楊委員龍士、李委員永展、陳委員麗春及吳前委員萬順等5位委員,分別於95年11月22日及95年11月28日召開2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苗栗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