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41-審議事項-["第1案:關於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內政部警政署大陸地區人民馬祖處理中心使用)案」計畫書圖,報請本部核定乙案,其
會議紀錄id
MOIO6541
案件id
wLJ5sk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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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查旨案前經本會95年11月28日第647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連江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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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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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准連江縣政府96年2月14日連工都字第0960004783號函為已依本會第647次會議決議修正計畫書、圖報請本部核定。經查原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已於本(96)年1月2日因業務組織調整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爰本案計畫案名中有關「供內政部警政署…」乙節,應配合該署組織調整修正為「供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資妥適,特提會報告。
決定:一、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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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原計畫案名中有關「供內政部警政署…」乙節,配合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調整修正為「供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資妥適,並退請連江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