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51-審議事項-第10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潭子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暫予保留)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551
案件id
LDPJxb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潭子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93年8月10日第591次會及94年1月11日第601次會審議完竣,除暫予保留另案辦理(調整市地重劃範圍並配合辦理變更)部分外,其餘業經本部以94年3月15日台內中營字第0940082134號函予以核定,並經台中縣政府於94年3月23日以府建城字第09400731962號函發布實施在案。
- 二、有關暫予保留另案辦理(調整市地重劃範圍並配合辦理變更)部分,本會591次會決議:「一、變更範圍為狹長形區塊,且區位上夾於鐵路用地與台三線道路間,如何降低交通衝擊及維護良好都市生活品質,請縣政府重新調整規劃內容及提出市地重劃可行性評估後,再繼續辦理,故暫予保留。二、除暫予保留部分另案專案辦理外,其餘部分請縣政府先行層報核定。」,案經台中縣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以94年7月21日府建城字第0940195578號函及94年11月3日府建城字第0940295140號函檢送變更計畫書、圖等到部。
- 三、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美蓉(召集人)、李前委員素馨、李前委員永展、洪委員啟東及黃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4年12月1日、95年7月28日及96年1月9日召開3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台中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本案係民國74年4月發布實施之「變更潭子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中,將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並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惟查重劃範圍內部分既有房屋密集難以施行,故潭子鄉公所於辦理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時,擬調整本案開發範圍及開發方式,以解決都市計畫書附帶規定整體開發之問題。本案除下列各點辦理外,其餘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