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51-審議事項-第4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增訂國道5號高速公路及交流道暨高速公路聯絡道兩側禁限建與退縮建築規定)案」。
會議紀錄id
MOIO6551
案件id
QlfRy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12月26日第13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6年1月30日府建城字第09600149163號函檢送計畫書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由於退縮建築規定涉及範圍廣泛,且與相鄰居民、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含財產權、開發權等)有關,其環境景觀與噪音管制暨實施之可行性與配套措施等課題均待評估,故退請宜蘭縣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妥為補充書面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