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61-審議事項-["第5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部分)(部分公園用地及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綠地用地、電信事業專用區為工業區、部分工業區為電力
會議紀錄id
MOIO6561
案件id
QfzoJg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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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月26日第21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市政府96年3月26日府都計字第096006017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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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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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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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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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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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臺中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查「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之規劃與開發,業經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規定辦理通過在案,爰本案有關土地變更使用如涉及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應另案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辦理,若未涉及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應於計畫書中適當章節敘明,以利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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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表」有關本案之土地取得方式載明為一般徵收,惟有關「土地徵購費及地上物補償費」欄位卻為空白,請查明補正;又有關本案變更調整後之道路面積約0.1674公頃,惟「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僅載明道路面積0.0080公頃,整地及工程費僅12萬元,顯不合理,請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