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581-審議事項-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配合臺北市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大橋國小站變更商業區、住宅區、機關用地、道路用地為聯合開發區(捷)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581
案件id
8fAJzd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12月7日第564次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96年3月30日府都規字第096311926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本案聯合開發區(捷)之功能定位及使用性質等事項,請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本案擬變更機關用地及道路用地為聯合開發區(捷)部分,據市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本案擬變更之機關用地原使用分區係商業區;至擬變更之道路用地部分,未來將於細部計畫中劃設等面積之交通用地供捷運轉乘設施使用,且不納入聯合開發範圍,符合市府免予回饋之規定,爰請將上開說明理由詳予納入計畫書載明,以利查考。
- 三、本案計畫內容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為避免主要計畫依法核定發布實施後未另擬細部計畫,致產生核發建築執照疑義,本案應俟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上開細部計畫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以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