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31-審議事項-第1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電信事業土地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6631
案件id
gcoUj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9月13日第9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96年6月5日府建發字第0960900965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澎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再報內政部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增訂退縮建築規定:「電信專用區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5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道路境界線至少退縮3公尺,退縮建築之空地應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
- 二、將法令依據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6條」,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