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31-審議事項-第3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宜蘭城南基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631
案件id
uGBrQ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6月30日第13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5年8月2日府建城字第0950094742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前經提本會95年9月5日第641次會決議,略以: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審查,研提具體審查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嗣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賴委員美蓉(召集人)、林委員俊興、賴委員碧瑩、潘委員丁白及陳委員麗春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5年10月12日、96年1月18日、96年4月13日及96年6月5日召開4次會議審查完竣,並獲致具體審查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請宜蘭縣政府於徵收時宜考量地價之穩定性與合理性,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詳附錄)通過,並退請宜蘭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
宜蘭縣政府為配合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宜蘭園區宜蘭城南基地通訊知識服務園區之開發,辦理變更部分農業區、機關用地為園區事業專用區(面積36.68公頃)、道路用地(面積2.03公頃)及園道(面積0.74公頃)。為帶動東部地區產業升級,均衡區域發展及提升國家競爭力,核屬需要。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