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61-審議事項-["第2案:內政部為「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住宅區)案」及「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第3種住
會議紀錄id
MOIO6661
案件id
MHRdEm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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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因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2開發區公司田段221地號土地及226地號土地有無法指定建築線之問題,為解決上開地號土地指定建築線及車輛進出問題,另為配合淡海新市鎮範圍內台2乙線21K+447~23K+500段路線規劃,調整區內與其銜接之計畫道路,擬辦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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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同法第28條及第19條第1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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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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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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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96年6月18日起至96年7月17日,分別於臺北縣政府及臺北縣淡水鎮公所公開展覽30天,並於96年6月29日上午10時於台北縣淡水鎮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中華日報96年6月18日、19日(C7版)、20日(B3版)等3天公告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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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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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准照公開展覽草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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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帶建議:請本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查明本計畫區內是否尚有其他土地有類似本案無法指定建築線之情形,並納入通盤檢討辦理,以資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