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61-審議事項-第5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客雅溪排水第六期治理工程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661
案件id
vOclXd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6月20日第17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市政府96年8月2日府都計字第096007684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河川區」之劃設應請新竹市政府函請水利主管機關依經濟部及本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送之「有關河川及區域排水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規定妥予認定,並將認定結果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本案計畫案名應修正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以資簡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