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681-審議事項-["第3案:基隆市政府簡報「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甲種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宅區,部分道路用地為商業區、住宅區、甲種工業區、港埠用地,部分港埠用地為道路用地)案-(和
會議紀錄id
MOIO6681
案件id
BJ0hEh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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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辦理機關:基隆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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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96年1月23日內授營都字第09600093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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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概要:(一)計畫緣起:和平島為基隆觀光發展重點,而本基地為進入和平島之重要入口,目前土地使用以休憩碼頭、閒置空地、老舊民宅及低利用廠房為主,此外本區的違章建築充斥、房屋老舊窳陋、影響都市景觀及發展;爰配合「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政策,以創造優良環境並帶動地區發展,並配合都市更新發展定位與發展構想需配合變更都市計畫。
(二)原配合和平島污水處理廠及和平島發展需求規劃設計一聯外道路,因道路路線經過更新地區,亦為更新地區之主要聯外道路,故考量更新地區之開發需求,將更新範圍內之聯外道路併同辦理變更都市計畫。
(三)計畫範圍及面積:計畫區位於基隆和平島東南側臨水岸地區,隸屬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範圍南起自和平橋端,北至和平街62號(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退員宿舍),東側臨基隆港務局土地,西至和平街與和一路交叉口,面積約2.15公頃。
(四)主要計畫之變更案共計七案,其中四案係為配合「擬定基隆市和平島東南側水岸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分別為變更部分甲種工業區為商業區、住宅區,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商業區、住宅區;另外三案則為配合「和平島污水處理廠聯外道路新闢工程」,變更部分港埠用地為道路用地、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港埠用地、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甲種工業區;其變更內容及回饋條件詳附表及附圖。
(五)變更計畫內容:詳簡報資料。
決定:一、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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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本會委員所提下列各點意見,請基隆市政府錄案作為辦理本案都市計畫變更作業之參考。
(一)本案都市更新範圍緊鄰和平島水岸地區,建議應思考如何藉由本案之都市更新開發及海岸水景空間環境之營造,促進當地多元風貌之海岸景觀及有效串連海上藍色公路之景點,進而帶動國民對海洋文化更深一層之體驗與認同。
(二)本案和平島東南側水岸都市更新範圍內之更新方式,擬分成由港務局自行辦理地區及市府優先辦理地區等二處,建議考量一併納入規劃辦理都市更新之可行性,以收相輔相乘之效。
(三)本案公有土地都市更新規劃構想似乎偏重住宅及商業開發,缺乏對和平島水岸地區整體發展需求之考量,建議應就本案都市更新對和平島周邊地區整體都市風貌轉型之影響與可能效益進行評估,檢討調整更適當之土地使用分區規劃與都市空間配置,以增進整體公共利益。
(四)本案都市更新地區鄰近和平島及正濱漁港,對於未來和平島及漁港發展之影響至鉅,在辦理都市更新時,建議應同時思考未來漁港如何轉型發展及如何促進和平島周邊地區之整體發展。
(五)本案土地大多數為公有土地,建議應從和平島周邊地區整體都市發展、觀光遊憩及市民生活需求等層面通盤考量,透過公有土地辦理都市更新之契機,解決當地長期都市發展所遭遇之瓶頸與課題,並提供觀光遊憩及市民生活所需之公園、綠地、廣場等開放空間。
(六)本案緊鄰和平島水岸地區,建議應思考如何透過都市更新與更細膩的都市設計手法,規劃更精緻的都市水岸空間,營造優質美感的水與綠環境,進而增加基隆市民體驗及親近都市水岸情境空間的機會。建議本案都市更新後之建築物應儘可能採低樓層及低建蔽率方式設計,儘量增加公共開放空間,進而思考如何保留舊有文化地景與歷史記憶空間,及形塑新的都市創意空間與環境氛圍,來凸顯和平島水岸地區之空間環境特色,並再加強有關水岸空間與環境氛圍之細緻規劃設計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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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會委員如尚有其他意見,請以書面提出送由作業單位彙整後,逕送基隆市政府留供後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