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01-審議事項-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烏來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保安保護區為旅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6701
案件id
0NgjHb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4年4月7日第340次及94年6月9日第34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4年8月6日北府城規字第094008750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何前委員東波、歐陽前委員嶠暉、馮前委員正民、林委員俊興、黃前委員光輝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於94年8月23日聽取台北縣政府簡報研獲初步建議意見,本署94年9月7日營署都字第0942915897號函送上開初步建議意見請台北縣政府依照辦理在案。
- 七、本案專案小組何前委員東波(召集人)業於94年12月31日任期屆滿,經再簽奉核可由歐陽前委員嶠暉(召集人)、楊委員重信、馮前委員正民、林委員俊興、及劉前委員佳鈞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於95年8月15日聽取台北縣政府簡報研獲初步建議意見,惟台北縣政府迄今已逾1年2個月尚未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到部,為因應都市計畫法第19條審議期限規定,爰提會報告。
決定:洽悉,並退請台北縣政府依本會專案小組95年8月15日第2次會議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補充相關資料後,再由本會專案小組繼續聽取該府簡報。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本計畫案於94年8月23日召開本會專案小組第1次審查會議獲致審查意見,並以本署94年9月7日營署都字第0942915897號函請台北縣政府依照辦理,嗣經該府於95年7月20日北府城規字第0950514553號函依上開審查意見研擬處理意見到署(如附件),並將擬變更部分保安保護區為旅館區面積4.0089公頃,縮減後之擬變更為旅館區面積為1.0359公頃,其餘面積仍維持保安保護區;本計畫案請台北縣政府就下列各點再研提補充圖說相關資料到署,俾供本會專案小組下次會議審查之參考。
- 附件:本會專案小組94年8月23日第1次審查會議意見之各機關及台北縣政府處理意見對照表本會專案小組第1次審查意見各機關意見台北縣政府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