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01-審議事項-第7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已開發建築密集地區及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住宅區為變電所用地)(配合新店安坑1號道路第1期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6701
案件id
Uwj7q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9月7日第368次及96年10月11日第36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6年10月26日北府城規字第096069776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法令依據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下列計畫書內容原公開展覽計畫書所載不符部分,請查明補正,並請於計畫書內敘明其錯誤理由,以利查考。
(一)擬變更住宅區為道路用地部分,變更範圍及面積與公展計畫書所載相同,惟其中部分地號不符。
(二)擬變更道路用地之開闢方式由區段徵收改為一般徵收部分,其面積為3.2697公頃與公展計畫書所載0.1646公頃不符。
(三)計畫書20頁事業及財務計畫表,其中道路開闢面積17.2742公頃與公展計畫書所載之3.0538公頃不符。
- 三、本案變更後之道路用地,其開發方式擬由「區段徵收」改為「一般徵收」乙節,應請列入變更內容明細表內,以資明確。
- 四、本案係屬變更主要計畫性質,故計畫書「陸、事業及財務計畫」請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以符規定。
- 五、請將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新店安坑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新店安坑1號道路第1期工程)案」,以資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