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21-審議事項-第5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體二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721
案件id
xFYI3i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0月18日第22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市政府96年11月8日府都計字第096025322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一、照案通過。
- 二、為避免本案發布實施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未能即時配合擬定,土地所有權人可能因變更後住宅區或公共設施用地之使用強度與允許使用項目不同,影響其參與更新之意願,增加都市更新實施者整合之困難,本案應俟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提報台中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