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761-審議事項-第7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臺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公墓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761
案件id
HDAdf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1月20日第34屆第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中縣政府97年1月18日府建城字第097002150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據台中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案係配合現有公墓使用範圍變更為公墓用地,並未逾越「殯葬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爰同意變更,請將上開補充說明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 二、據台中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現行「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容,公墓用地已訂有建蔽率及容積率之相關規定,爰本案除有關退縮建築之規定,移至變更內容明細表內,作為本案變更之附帶條件外,其餘照「台中港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內容辦理。
- 三、本案臺中縣政府所報計畫書過於簡略,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相關規定事項補充修正計畫書,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