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31-審議事項-["第1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公園用地、學校用地、機關用地、機關用地(軍)、綠地用地、河道用地、園道用地、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綠地用地與機關用地
會議紀錄id
MOIO6831
案件id
5cx39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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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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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97年2月26日第323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97年3月14日高市府都二字第097001303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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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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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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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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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異議案件審議綜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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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案經本會97年4月1日第679次會議審決略以: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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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變更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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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帶建議:有關國防部列席本會所提三項建議1、因辦理本案道路開闢衍生代建代拆,周邊營區土地配合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事宜。2、中海路與新台17線路段不以平面道路通過。
3、本案擬使用援中港營區土地,請市府依法撥用前先徵得審計機關同意等,建請高雄市政府與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妥為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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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復經高雄市政府97年5月9日高市府都二字第0970021919號函檢送再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異議綜理表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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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建請內政部免再提會審議旨揭海軍建議事項,以縮短審議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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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帶建議:有關國防部列席本會所提三項建議1、因辦理本案道路開闢衍生代建代拆,周邊營區土地配合都市計畫檢討變更事宜。
2、中海路與新台17線路段不以平面道路通過。3、本案擬使用援中港營區土地,請市府依法於撥用前先徵得審計機關同意等,建請高雄市政府與國防部所屬相關單位妥為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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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