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31-審議事項-["第9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甲種工業區、石油專用區、港埠用地、鐵路用地、機關用地、加油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為道路用地)(中山一、
會議紀錄id
MOIO6831
案件id
AMVyvd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基隆市都委會97年2月26日第345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基隆市政府97年5月5日基府都計貳字第097012622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基隆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5條規定,加強補充相關主要計畫內容。
-
二、有關變更內容綜理表請依審決通過內容及計畫圖示編號,列表說明其位置、變更內容(原計畫、新計畫)及變更理由等。至於公開展覽內容及基隆市都委會決議修正情形,如有敘明之必要,請改列於計畫書附件,以避免產生誤解。
-
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基隆市政府處理意見本會決議1基隆市政府97年5月22日基府都計貳字第0970128961號函轉李呂花君等96年11月12日陳情敬請主持正義,顧及人民權益,為地方實質繁榮,否決本計畫案,並將基隆市中山區大德段335─2、335─3、339、339─3地號土地變更為住宅區或商業區乙案。1.本案所陳土地於公開展覽期間已提陳情意見(編號三)並經市都委會審決在案。
2.未便採納(本府為促進都市土地有效再利用、復甦基隆港周邊環港核心區應有之都市機能,並藉由港西高架道路因超齡使用及過度鹽化而須拆除之都市再發展契機,始計畫一併辦理中山區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達到改善基隆港西岸地區都市景觀及交通服務功能之目標。中山一、二路及港西高架道路為提供基隆港區周邊居民進出市中心及貨櫃運輸使用之主要道路,為落實港西高架道路拆除後之替代道路建設及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都市更新計畫,根據「中山區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規劃新建工程計畫」,將中山一、二路拓寬工程及港西高架道路替代道路重建工程併案辦理建設。本案為配合中山一、二路道路拓寬工程,須配合辦理沿線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道路用地,以利工程用地順利取得,儘速完成拓寬工程建設。)本案同意依基隆市政府處理意見辦理,即陳情人所提意見未便採納,並請該府妥予向陳情人溝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