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51-審議事項-第4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機九用地為車站專用區、廣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851
案件id
kvMq9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月3日第37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7年2月20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098817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經提本會97年4月1日第679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先行聽取簡報,並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 七、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楊委員重信(召集人)、賴委員碧瑩、周委員志龍、張委員金鶚及黃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7年5月13日及97年5月20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台北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二、專案小組後逕向本部陳情意見明細表: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