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71-審議事項-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871
案件id
WQyqU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2月1日第20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7年4月15日府商都字第097004977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二)苗栗縣政府96年10月9日府商都字第0960147931號函,認定係縣興建之重大建設。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提本會97年5月27日第683次會議審議決議:
「本案退請苗栗縣政府參照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妥為補充修正基本資料、變更理由及變更後剩餘文中用地之整體規劃方案等具體書面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案經苗栗縣政府以97年7月9日府商都字第0970100764號函檢送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將苗栗縣政府97年7月9日府商都字第0970100764號函檢送補充資料,納入計畫書以資完備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