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71-審議事項-第11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保存區、文教區,保存區為住宅區)(配合紅毛港遷村安置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871
案件id
YYAdr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7月16日第10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96年9月5日府建都字第096019832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業經本會96年11月27日第671次會及96年12月11日第672次會審議決議:「一、本案除鳳山市正義段76-34地號維持原計畫住宅區外,其餘原則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二、請高雄縣政府會同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就陳情人洪輝霖先生於會中所提將其於鳳山市正義段新購之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保存區,並妥為處理製作都市計畫變更圖說及補辦公開展覽,如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則照案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再提會討論」。
- 七、案經高雄縣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辦理時發現,本會決議內容有關「…陳情人洪輝霖先生於會中所提將其於鳳山市正義段新購之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保存區…」係屬誤植,應修正為:「…陳情人洪輝霖先生於會中所提將其於鳳山市南華段34-44地號新購之住宅區土地變更為保存區…」,為符合原決議,案經該府以97年6月2日府建都字第0970131437號函報請更正,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高雄縣政府97年6月2日府建都字第0970131437號函示意見通過,並請該府併本會第671及672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