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871-審議事項-第2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廣場用地、綠地及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871
案件id
jbEvb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12月27日第36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6年9月27日北府城規字第096041993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陳委員麗紅(召集人)、賴委員碧瑩、周委員志龍、洪前委員啟東、林委員秋綿、林前委員俊興及孫委員寶鉅等7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6年9月11日、96年11月13日及97年4月29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台北縣政府於97年7月21日以北府城規字第0970530362號函檢送修正計畫書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縣政府97年7月21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530362號函檢送修正計畫書內容及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集中留設較大開放空間,故將基地西側之「綠地」調整劃設於東側「公園用地」內,並請縣政府重新核算「住宅區」、「旅館專用區」及「公共設施用地」之面積及相關回饋比例。
- 二、案名修正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係台北縣政府據土地所有權人良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申請,因變更地點原工廠已遷至桃園縣蘆竹鄉,目前土地大部分閒置或低度使用,故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提升地區生活品質,並配合發展觀光產業政策,提供國民旅遊及國外旅客住宿需求,塑造淡水河新左岸景觀,強化門戶意象,辦理變更部分乙種工業區(面積1.3306公頃)為旅館專用區(面積0.3965公頃)、住宅區(面積0.5828公頃)、廣場用地(面積0.1692公頃)、綠地(面積0.0242公頃)及道路用地(面積0.1579公頃),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