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61-審議事項-第1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主要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文高用地暨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文高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61
案件id
BpPVPQ
概要說明
- 說明:一、變更苗栗主要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文高用地暨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文高用地)案,前經本會97年8月26日第689次會審議完竣,其中決議第三點:「為符合程序及避免影響他人權益,本案應請縣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苗栗縣政府依本會上開決議於97年9月12日至97年10月12日補辦公開展覽,期間計接獲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4件;苗栗縣政府彙整後並以97年11月13日府商都字第0970175089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詳如附表本會決議欄,並退請苗栗縣政府併本會第689次會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表: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苗栗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人1陳倩妮1.針對9/24說明會之所述,住宅區用地擬變更為文高用地之事項,表示堅決反對之意。
2.現居地居住已久,也計畫長久經營使用,並無任何變更用地及徵收之意願。
人2李玉英不願變更為學校用地,已住很久產生感情。維持原計畫住宅區,不希望變更為學校用地人3宋德育1.購房地之初,即確定以長遠之規劃在含飴弄孫,無意任意搬遷。
2.不希望徵收變更為學校用地。維持原計畫住宅區,不希望變更為學校用地本陳情案所在住宅區變更為文高用地(縣都委會決議),因地主不願配合拆遷,且校方亦無意徵收併入校地,建請維持原計畫,並提請內政部都委會大會討論。照苗栗縣政府研析意見維持原計畫住宅區。(即本案變更範圍照原公開展覽圖範圍)人4戴邦祖1.縣府有關單位是否有派員(或有關人員)至苗栗高商校門口旁之路口實地評估上、下班(學生上、下課)改道前及改道後之尖峰時段之車流量、交通車流疏導及交通安全。
2.改道(封路)之前、後實地評估並與國立苗栗高商討論(兩校之間討論評估)。
3.本案之相關公告1.本案並無具體建議事項。
2.本案變更內容無涉國立苗栗高商,至於改道前後交通評估乙節,本案業已進行交通影響分析,並於計畫書附件四載明;此外,另以97年10月20日府商都字第0970152939號函請本府工務局(交通規劃課)就有關交通車流疏導及交通安全案情妥處逕復。除照苗栗縣政府研析意見外,並請該府依本會第689次會決議第二點「爲避免府前路西側路段廢止改道後,對周遭交通產生影響,故請將改道後該區交通路網圖及整體交通改善計畫,補充納入計畫書敘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苗栗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及施工、告示並不周(不完善),大部分苗栗市民可能並不知道此事。3.本案係苗栗高中為整合校地取得田徑運動場地而申請個案變更,苗栗高中亦曾召開協調會與地主協商,會議紀錄詳計畫書附件一。
4.有關都市計畫部分,本府業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及程序,辦理公開展覽相關作業,並透過登報、電視跑馬燈、上網、公告等途徑,充分讓民眾知悉並有參與之機會。
明,以資完備。」妥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