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61-審議事項-第8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61
案件id
KsvD5P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新竹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6月28日第160次會議、95年8月9日第161次會議、95年8月29日第162次及第163次會議、95年9月20日第164次會議及95年10月31日第165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市政府96年1月8日府都規字第096000189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周委員志龍(召集人)、林前委員俊興、洪前委員啟東、陳前委員麗春及孫委員寶鉅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96年2月7日、4月10日、5月31日、7月31日、8月10日、8月24日、9月6日、9月19日、10月3日、11月15日(現場會勘)、12月25日、97年5月20日、6月3日、6月17日、7月9日召開14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初步建議意見,嗣准新竹市政府97年8月8日府都規字第097008147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後,前提經本會97年9月9日第690次會議審決略以:「十、逕向本部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如陳情事項同意採納且經本會審議通過者,建議請新竹市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如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同意併入本通盤檢討案報部核定,免再提會討論,否則應再提會討論。」在案。
- 七、案准新竹市政府97年11月21日府都規字第0970121270號函送補辦公開展覽期間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計畫案補辦公開展覽期間之27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因案情複雜,交由本會原專案小組先行召開會議聽取簡報,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