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61-審議事項-["第14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訂正及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機九〉用地為公園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機十〉用地、部分機關〈機十〉用地為機關〈機九〉用地;機九指定用
會議紀錄id
MOIO6961
案件id
qYt89y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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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24日第11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97年11月7日府建都字第097026188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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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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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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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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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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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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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部分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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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於計畫書適當章節中補充地籍及土地權屬分析資料,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