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71-審議事項-第10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豐原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71
案件id
34Fkv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8月8日第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中縣政府97年10月14日府建城字第0970285182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8月18日第35屆第4次會議決議二:「有關本案整體自來水事業使用範圍,是否應受環評法規範審核程序辦理部份,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另案函文經濟部轉呈環保署查復,並將該查復函文納入計畫書,以玆明確。」乙節,請縣政府確實據以辦理。
- 二、計畫書內所附圖三「變更位置套繪地籍示意圖」與表五「變更內容明細表」所列變更使用地號不一致部分,請詳予查對補正。
- 三、計畫書附件四「假分割清冊」,非屬實質變更都市計畫內容,毋須納入計畫書,請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