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91-審議事項-第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舊火車站附近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91
案件id
5tnCi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5月22日第12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97年11月3日府城計字第0970166727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花蓮縣政府所送變更計畫書內容過於簡略,故請參考會中委員所提下列各點意見詳予補充具體書面資料並重新製作變更計畫書、圖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有關「六期洄瀾之心鄉街改造計畫之都市設計案」及細部計畫相關內容資料,以供審議之參考。
- 二、查本案之土地權屬99.83%為公有土地,為避免降低周邊道路服務水準及影響該地區環境品質,請檢討分析調高容積率之必要性。
- 三、本次變更內容僅係於主要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列「商三」、「商四」與「旅館區(二)」等使用分區,由於原主要計畫書、圖並無上述使用分區,為避免將來執行發生疑義,請縣政府查明上述分區是否屬主要計畫範疇,如涉及主要計畫分區之調整變更,應補充納入變更內容明細表內。
- 四、本案擬增列之「商四」係屬花蓮縣政府文化局所登錄之歷史建築,並非一般商業區,為符實際,請縣政府考量調整為適當分區並配合修正管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