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91-審議事項-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農業區、溝渠用地、鐵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及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91
案件id
kBOgPD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1月20日第14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7年12月22日府建城字第0970170503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宜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名稱修正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農業區、鐵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溝渠用地為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以資明確。
- 二、本案變更為道路用地,惟其路寬不一,部分用地曲折且畸零不整,請補充說明該部分變更緣由及規劃用途,並納入計畫書,以資妥適。
- 三、請補充本案附近道路系統路網及相關交通路線示意圖,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資完備。
- 四、計畫書第21頁伍、「事業及財務計畫」乙節,請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並查明本案擬變更範圍之公、私有土地面積與權屬,將土地取得方式予以分類,核實估列所需開闢費用與經費來源,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五、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