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91-審議事項-第3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商業區)案(林長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會議紀錄id
MOIO6991
案件id
xwxO2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月10日第373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北縣政府97年4月22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30124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王委員秀娟(召集人)、邱前委員文彥、周委員志龍、賴委員碧瑩及孫前委員寶鉅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7年6月10日及97年10月21日召開2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台北縣政府98年1月5日北府城規字第0980000151號函送計畫內容及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本案兩基地原係依據「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6條規定申請設置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其中市場用地東側基地(民權段)已興建完成並領有使用執照;油二用地北側基地(永利段)亦領有建造執照(87年取得,目前仍未施工)。台北縣政府為建立便利完善之地區生活機能,帶動周邊商業良性發展,期能透過本案變更及回饋,提供便利之購物及辦公環境,並取得「得和派出所」之建物及土地,爰申請變更部分住宅區(面積分別為0.4989公頃及0.5558公頃)為商業區。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台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