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11-審議事項-第18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美濃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道用地)(配合竹子門排水)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11
案件id
L8Ri6t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9月24日第11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縣政府98年1月8日府建都字第0980009955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公開展覽期間人民所提陳情意見乙節,據高雄縣政府及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列席代表說明,該陳情人所提意見,可藉由美濃溪左岸水防道路與地區道路系統銜接而改善,故請詳予補充後並納入計畫書,以資完備。
- 二、有關本案之變更理由3部分,採納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意見,本案係屬變更為河道用地,原計畫書記載之變更理由內容係屬誤繕,故同意修正為:「配合本次都市計畫變更一併擬定土地取得方式,以作為後續用地取得依據,俾利加速公共建設推動之時效性,期能有效減輕淹水災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符規定。
- 三、計畫書第12頁「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之「經費來源」欄部分,同意照縣政府列席代表意見,依實際情形妥為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