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11-審議事項-第14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配合縣道164線新增延伸聯外道路工程)(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11
案件id
VRJLy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6月6日第21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98年1月8日府城規字第0980013542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19頁,用地取得預定完成期限97年8月及第20頁「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所列面積有誤,請查明補正。
- 二、本案變更為道路用地對農業區之影響乙節,採納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本計畫新劃設道路用地時已考量原有之排水系統,變更後將不影響或阻礙原有農水路之功能,故請補充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三、變更內容明細表內變更理由欄內容之敘述過於簡略,請詳予補充後並納入計畫書,以資妥適。
- 四、計畫案名請修正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縣道164線新增延伸聯外道路工程)案」,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