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21-審議事項-第2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大湖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21
案件id
SvAiuz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宜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2月28日第14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宜蘭縣政府97年5月13日府建城字第09700627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陳委員麗紅(召集人)、周委員志龍、林委員秋綿、黃委員德治、孫前委員寶鉅等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97年6月10日召開專案小組會議,惟宜蘭縣政府迄今已逾8個月尚未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到部,為因應都市計畫法第19條審議期限規定,爰提會報告。
決定:洽悉,並退請宜蘭縣政府依本會專案小組97年6月10日第1次會議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補充相關資料後,再由本會專案小組繼續聽取該府簡報說明。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建議本計畫案請宜蘭縣政府依照下列各點辦理,並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到署後,再召開下次會議簡報說明。
- 一、計畫書架構:建議再加強補充本計畫案之現行計畫、現況分析、上位計畫、發展願景、計畫目標、發展策略、空間定位、整體發展構想、課題分析與對策、需求預測分析、發展潛力與限制及檢討變更原則與內容,由上而下重新修正計畫書架構,以作為後續簡報說明之參考並檢視變更內容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 二、計畫人口:建議補充計畫目標年之計畫人口數。
- 三、自然環境:建議補充本計畫區自然環境特性,如:地形地貌、溫度、地質、土壤、坡度、水域、植栽等資料。
- 四、土地使用:
(一)建議補充本計畫案擬劃設遊憩專用區6.31公頃之劃設原則、該專用區需求面積之推估、允許使用項目與強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開發方式、未來開發因應配套措施。
(二)本計畫案擬劃設遊憩專用區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擬採開發許可方式辦理,建議補充目前宜蘭縣都市計畫區採開發許可方式辦理之相關案例與管制規定、已通過或申請中之開發許可案件及該專用區之開發許可規定內容。
(三)本計畫案擬劃設遊憩專用區將引進觀光旅館飯店,配合本計畫區旅遊人數之推估,建議補充旅館住宿需求量及規模面積。
- 五、觀光遊憩:為推動本計畫區觀光遊憩發展,建議補充本計畫區在宜蘭縣觀光遊憩系統之發展定位、現況、目前旅遊人口數與未來推估、發展構想、遊憩計畫等資料。
- 六、變更內容明細表:
(一)編號4、6、7、8:有關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建築用地,建議依本部93年2月19日訂頒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規定或宜蘭縣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可建築用地之通案性處理原則等相關規定,研提捐贈回饋項目及比例,提下次會議簡報說明。
(二)編號12:部分農業區變更為遊憩專用區(3.39公頃),經查核與行政院81年7月28日台81內字第26274號函示「因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者,應辦理區段徵收」及行政院91年12月6日院臺內字第0910061625號函示,有關擬免辦區段徵收特殊案例准予授權由都市計畫核定機關都市計畫委員會,依法定程序審定其開發方式之8項原則規定不符,本案如經本會審議通過後,建議應由宜蘭縣政府研擬上開擬變更內容無法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之具體理由,專案報請行政院核示同意,並將行政院函納入計畫敘明,以利查考,否則維持原計畫。
- 七、停車需求供給:為因應本計畫區觀光遊憩人口衍生之停車需求,建議補充本計畫區停車需求供給分析。
- 八、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建議補充陳情意見之因應辦理情形。
- 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書面意見,併請參考。
(一)本案計畫目標已敘明將發展為台北都會區居民之度假型旅遊活動目標,請補充目標年本區之旅遊人數預測(請分為平常日與假日預測)。
(二)請補充現況年與預測目標年周邊主要聯外道路尖峰交通量(包括旅遊吸引人數,請分為平常日與假日預測),並評估現況與目標年道路服務水準。依上開評估結果,視需要研提交通衝擊減輕或交通改善方案。
(三)請補充第2次通盤檢討後風景特定區之停車位供給數量,並預測目標年風景特定區之停車位需求量(請分為平常日與假日預測,並請說明計算過程),進行目標年供需評估,若不足,請補充具體之因應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