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31-審議事項-第11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麥寮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31
案件id
DPA3UQ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1月5日第16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98年3月6日府城都字第098270029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法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1條及第42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次都市計畫圖重製後重新丈量各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互有增減,計畫總面積減少0.9877公頃,其中住宅區面積減少1.2749公頃、農業區面積增加1.094公頃不等,請詳予敘明原因及處理原則,納入計畫書,如有涉及分區之變更,應補充納入變更內容明細表。
- 二、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3:變更道路用地(面積0.0152公頃)為住宅區部分,據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該府已研訂「雲林縣都市計畫區土地變更回饋審議原則」,故請縣政府儘速提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本案是否需回饋請依該土地變更回饋審議原則規定辦理,並納入計畫書敍明,以利查考。
- 三、本案發布實施時,請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2條:「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藉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公告廢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