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31-審議事項-第10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朴子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31
案件id
NNlEx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6月26日第204次、96年7月13日第209次、97年4月2日第210次及97年6月6日第211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97年7月29日府城規字第0970109564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陳情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張委員珩(召集人)、賴委員碧瑩、張委員梅英、顏委員秀吉及孫前委員寶鉅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7年9月9日、97年10月17日(現場勘查)及97年12月2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並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嘉義縣政府於98年3月5日以府城規字第0980040995號函檢送依照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嘉義縣政府98年3月5日府城規字第0980040995號函送計畫書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朴子都市計畫於民國5年公告實施,台灣光復後於民國44年重新修訂公告實施,並於68年辦理第一次通盤檢討,75年辦理第二次通盤檢討,79年辦理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迄今已屆滿18年,計畫人口36,000人,計畫面積685公頃。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