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31-審議事項-第6案:內政部逕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配合國道二號拓寬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31
案件id
hip5gK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為辦理行政院97年9月16日院臺交字第0970039587號函核定之「國道二號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工程用地之需要,爰依「配合國家重大公共建設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作業要點」規定,申請由內政部辦理逕為變更都市計畫,內政部以97年12月30日內授營都字第0970210881號函准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規定辦理,經依法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相關事宜完竣。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98年1月24日起至98年2月22日分別於桃園縣政府、桃園市公所及蘆竹鄉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於同年2月10、11日分別假蘆竹鄉公所、桃園市公所舉辦說明會,且經刊登於中國時報98年1月23、24、25日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公開展覽計畫草案通過,並退請工程用地單位國道高速公路局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徵收後剩餘之畸零土地,要求一併徵收部分,請國道高速公路局確實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辦理,並於土地徵收說明會時確實告知相關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土地徵收公告一年內提出申請;另有關計畫範圍遭受二次拆遷部分,亦請國道高速公路局與桃園縣政府協商,本適法、公平、合理原則處理。
- 二、請國道高速公路局於施工時,應對於周邊排水系統作整體規劃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