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41-審議事項-第8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配合「機十二」機關用地鄰近地區景觀改善)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41
案件id
7GGNd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24日第10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97年9月3日府建發字第097090132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人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案經提本會97年11月18日第695次會審議決議:「本案因變更部分機關用地為宗教專用區範圍內現况已有擅自興建中之建築物,據澎湖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該建築物係供寺廟使用,為求審慎,請縣政府補充該宗教專用區變更理由及未來使用計畫(含經營管理、使用單位等),並查明該建築物興建過程及行政處理措施等書面資料後,再行提會討論。」,澎湖縣政府依照上開決議於98年3月4日以府城建發字第0980011057號函檢送書面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兼主任委員核可)赴現場實地勘查並先行聽取簡報及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