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41-審議事項-["第3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94次會議紀錄補辦公開展覽)
會議紀錄id
MOIO7041
案件id
IbFxmz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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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提經本會97年11月4日第694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部分,為避免影響人民權益,請台中市政府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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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嗣准台中市政府98年2月27日府都計字第0980039771號函送本案補辦公開展覽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共6案)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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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納入一併辦理開發,並經部委會第694次會議審議通過。
再人G9車站何貴松土地標示:
惠國段3-1地號臺中市政府對於捷運藍線、綠線規劃多時;如今綠線將先行興建,之前說明會也已確定將惠國段2、3、3-1地號規劃為中港、文心兩線共構車站系統。現惠國段5號土地由財團購買,現將其納入是否對重大工程之草率實施,而使百姓對政府之不滿。強烈反對惠國段5地號加入捷運綠線中港、文心車站系統。同再人4。
再逾人G6車站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標示:
東峰段2地號有關臺中市政府辦理「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主要計畫(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案,請勿將臺中市北屯區東峰段2地號土地(臺中文心路郵局現址)規劃作為大眾臺中文心路郵局目前辦理郵政、儲匯、壽險等相關業務,尚兼辦投遞該區郵件。
為免影響郵件投遞之品質,應維持郵局使用現狀,勿規劃作為G6捷運車站用地,其理由臚陳如下:
1.該局自開設以來業務持續成長,目前建物使用已近飽和,共構規劃面積不敷郵局使用,將限縮郵局使同再人1。
編號陳情人及建議位置建議事項陳情理由臺中市政府處理說明初步建議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之G6捷運車站用地,至紉公誼。用上彈性調整與自主擴充之空間;且該郵遞單位區位適中,若遷移將影響郵件投遞作業及市民用郵之方便性,嚴重減損服務市民之效能。
2.該局局屋係於77年8月間興建完妥,屋況良好,使用年限尚約30年,因共構拆除,既浪費財物,且若遷移他處營業,鄰近地區場地租用不易,加計租金、裝修、重置設備、相關作業及人、物力耗費等,初估成本將逾4.2億。
3.G6車站如與郵局共構,因該局郵遞單位近百輛大小機動車輛進出頻繁,且15噸大卡車迴轉空間不足,嚴重影響人、車安全,恐將造成交通混亂,妨礙郵遞業務正常運作。另車輛出入及作業噪音易致郵局與共構建物住戶間層出不窮之糾紛。
4.綜合上情,請勿將臺中市文心路郵局郵政用地規劃作為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之G6捷運車站用地,建請依原送核定之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辦理,或優先考量其他土地辦理共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