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41-審議事項-第5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機34』機關用地及部分『文中21』高中學校用地為『醫(社1)』醫療兼社福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41
案件id
W8reSO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委會98年1月15日第274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98年3月5日南市都劃字第098165093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後交通影響及停車需求等,請補充納入計畫書規定。
- 二、本案涉及文中用地變更,請將教育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或相關協商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開發行為如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者,應依規定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以資適法。
- 四、建議事項:
(一)本案開發時,對於現有仁愛之家已收容對象,應妥為安置及照顧。
(二)本案變更後東側剩餘狹長機關用地,請另案依細部計畫內容檢討變更為道路用地,以符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