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51-審議事項-第5案:臺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太平市(新光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兒童遊樂場(遊17)用地為兒童遊樂場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51
案件id
nfpCjc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台中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12月29日第35屆第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中縣政府98年3月13日府建城字第098007614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計畫書審核摘要表變更法令依據所載「臺中縣政府96年5月22日府城鄉字第0960142548號函」乙節,因非屬變更法令依據,應予以刪除外,其餘准照台中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