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71-審議事項-第18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魚池都市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71
案件id
z3tOz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6年12月18日第19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97年3月18日府建都字第09700482390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及第3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部分「機八」機關用地為電信專用區部分(不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之使用),請配合修正名稱為「第一種電信專用區」。
- 二、變更機關用地為住宅區部分,本案原係參酌原都市計畫規劃歷程,變更恢復為住宅區,惟查現況係作為中華電信服務中心使用,不宜作為住宅使用,參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意見及考量毗鄰地區發展現況,故變更為「第二種電信專用區」,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金融保險業、一般零售業、一般批發業、健身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之使用,並免予負擔回饋,惟請詳予敘明「作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之必要性、基地條件(含可開發空間、開發強度、毗鄰商業發展情形及都市計畫區內商業區之檢討標準等),及免予負擔回饋之背景及緣由,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請配合上述電信專用區之調整及容許使用項之不同,修正相關條文。
- 八、報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