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91-審議事項-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爲「變更竹南頭份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為道路用地(供高速公路使用)兼供河川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91
案件id
TpC2ll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3月19日第21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8年5月15日府商都字第098008004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2項。
(二)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7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將變更法令依據修正為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二、參據苗栗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本案水道治理計畫線與變更範圍相符,故請將相關認定文件,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